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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与非罪

受骗帮忙搬了批货,不知道来源会被追责吗?|重庆刑事辩护法律网

李章虎 律师团队|2026-10-03|脱敏改编情景
重要说明: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,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,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,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。

情景背景

某货运司机某丁经同乡介绍,承接了一笔市内搬运业务,约定运费 600 元,货物用普通纸箱封装,装车地点在某小区路边。某丁按指示将货物搬运装车后,该批货物被查明系他人非法处置所得,其运费尚未结清。到案后某丁表示事先对货物来源并不知情,介绍业务的同乡此时已经失联,无法对质。

争议与处理思路

本条(刑法第十三条)界定的犯罪以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且依法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,而是否明知涉案直接影响行为评价。实务中通常认为,仅在不知情状态下提供搬运等日常劳务的,因缺乏主观故意,通常不作为犯罪处理;判断是否「明知」会结合报酬是否明显异常、交接方式是否刻意回避、行为人的生活经验与常理等因素。本案运费处于正常行情、货物封装普通、某丁无异常获利,不明知的辩解有相应事实基础,但仍需证据印证。

平台提示

某丁一侧应保存接单记录、聊天记录与运费约定凭证,如实陈述全部接触过程,不作无法印证的辩解;委托方一侧的相关人员若涉及违法,则应尽早配合调查并说明货物来源。是否成立明知争议较大,宜由律师协助固定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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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章虎 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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