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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财物

花合理价钱买来的二手车竟是赃物,会被收走吗?|重庆刑事辩护法律网

李章虎 律师团队|2026-10-03|脱敏改编情景
重要说明: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,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,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,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。

情景背景

某甲通过二手车市场以 9 万元购入一辆二手车并完成过户,价格与市场行情相当,卖家手续齐全、车辆来源表述正常。半年后该车被查明系他人诈骗所得车辆转卖,办案机关拟追缴发还被害人,某甲认为自己属于善意买家,不应人财两空,已委托评估机构对购车价格出具了书面意见备查。

争议与处理思路

本条(刑法第六十四条)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,而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财物是否追缴,需要平衡被害人财产权与交易安全。实务中通常认为,第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标的物系赃物、以合理价格受让并完成交付过户的,其善意取得可能获得保护,财物未必被追回;但明知或者以明显低价受让的,通常应予追缴。某甲的交易价格、过户手续与卖家表现是认定善意的关键证据。

平台提示

某甲一侧应保存购车合同、付款凭证、过户记录与估价依据,书面主张善意取得;被害车主一侧则应提供车辆被骗的完整证据链。善意取得的认定争议较大,双方宜各自委托律师提出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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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章虎 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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