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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与非罪

围绕但书的辩护与公诉思路|重庆刑事辩护法律网

重庆刑事辩护法律网|2026-10-03|阅读约 6 分钟

导语

但书之争本质上是一场围绕情节与危害的证明对抗。一方要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已经降到不认为是犯罪的程度,另一方则要说明危害依然存在且不可忽视。

本篇分别从辩护与指控两个角度梳理组织思路:争点的先后顺序怎么排,材料怎么摆,以及怎样避免因主张层次混乱而削弱效果。
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三条(犯罪概念与但书):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犯罪的基本概念:危害社会、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。同时以「但书」作出反向限定——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该条既是罪与非罪界分的基础依据,也是轻罪案件中选择无罪辩护方向时最常被援引的规范依据。

一、辩护方一侧

第一步,先判断本案的主战场是构成要件还是但书。构成要件存疑的,先把火力集中在事实层面,不要过早引入但书而显得承认了构成要件。

第二步,把情节与危害两条线索的材料分类整理成清单,每项材料对应一个待证事实,便于在意见书中逐项引用。

第三步,注意与量刑辩护的关系。但书主张即便未被采纳,其材料仍可在量刑阶段发挥作用,因此材料的组织应兼顾两种用途。

二、公诉方一侧

第一步,对辩护方提出的情节与危害材料逐项核实,重点审查材料之间是否存在相互矛盾之处。

第二步,对危害不大的结论应充分说理,避免简单地以「已达到追诉标准」作为回应,那不足以支撑定罪结论。

第三步,在退赔退赃情形下准确认定实际损失,既不夸大也不缩小,以维持指控的合理性。

操作清单

第一,先判断主战场在构成要件还是但书,不要在事实存疑时就急于引入但书论证。

第二,把情节与危害两类材料整理成清单,逐项对应待证事实,便于在意见书中引用。

第三,主张但书的同时保留量刑层面的从宽意见,使材料的价值得到充分利用。

第四,对对方的危害评价逐项回应,指出其依据材料中的矛盾与不足,而不是笼统否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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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章虎 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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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。执业 10 年以上,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范。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(2021–2026 连续六届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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