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但书之争本质上是一场围绕情节与危害的证明对抗。一方要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已经降到不认为是犯罪的程度,另一方则要说明危害依然存在且不可忽视。
本篇分别从辩护与指控两个角度梳理组织思路:争点的先后顺序怎么排,材料怎么摆,以及怎样避免因主张层次混乱而削弱效果。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三条(犯罪概念与但书):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犯罪的基本概念:危害社会、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。同时以「但书」作出反向限定——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该条既是罪与非罪界分的基础依据,也是轻罪案件中选择无罪辩护方向时最常被援引的规范依据。
一、辩护方一侧
第一步,先判断本案的主战场是构成要件还是但书。构成要件存疑的,先把火力集中在事实层面,不要过早引入但书而显得承认了构成要件。
第二步,把情节与危害两条线索的材料分类整理成清单,每项材料对应一个待证事实,便于在意见书中逐项引用。
第三步,注意与量刑辩护的关系。但书主张即便未被采纳,其材料仍可在量刑阶段发挥作用,因此材料的组织应兼顾两种用途。
二、公诉方一侧
第一步,对辩护方提出的情节与危害材料逐项核实,重点审查材料之间是否存在相互矛盾之处。
第二步,对危害不大的结论应充分说理,避免简单地以「已达到追诉标准」作为回应,那不足以支撑定罪结论。
第三步,在退赔退赃情形下准确认定实际损失,既不夸大也不缩小,以维持指控的合理性。
操作清单
第一,先判断主战场在构成要件还是但书,不要在事实存疑时就急于引入但书论证。
第二,把情节与危害两类材料整理成清单,逐项对应待证事实,便于在意见书中引用。
第三,主张但书的同时保留量刑层面的从宽意见,使材料的价值得到充分利用。
第四,对对方的危害评价逐项回应,指出其依据材料中的矛盾与不足,而不是笼统否认。
平台提示本文为平台团队依法律法规公开文本整理的实务归纳,条文表述以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公布文本为准,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。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亦不承诺办案结果,不提供任何规避法律追究的指引。具体案件请结合案件材料正式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