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从犯之争的实质,是一场关于作用大小的证明对抗。控辩双方往往对同一组事实作出不同评价,因此论证的关键在于把事实拆解得足够细,让每一项判断都有材料对应。
本篇分别从辩护与指控两个角度梳理工作步骤,并说明定性主张与从宽行动如何相互印证。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七条(从犯):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: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是从犯。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共同犯罪案件中,区分主犯与从犯、厘清各参与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,直接影响量刑档次,是辩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。
一、辩护方一侧
第一步,把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行为从整体事实中剥离出来,形成独立、完整、有材料支撑的行为序列。
第二步,围绕是否提出犯意、是否参与策划、是否支配赃款、是否直接造成关键结果四个维度逐项论证作用较小。
第三步,同步准备退赃退赔与谅解材料,使作用较小的定性主张与从宽的实际行动相互印证。
二、公诉方一侧
第一步,审查分工与赃款流向,重点判断行为人是否处于决策或支配地位,避免仅凭表面参与多少划分角色。
第二步,对同案人供述之间的一致性作专门核查,区分相互印证的部分与孤证,防止角色认定建立在不可靠陈述之上。
第三步,对认定为从犯的,准确适用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,说明选择该种从宽方式的理由,使量刑结论有据可循。
操作清单
第一,把当事人的行为从整体事实中剥离出来,形成独立完整的行为序列。
第二,围绕是否提出犯意、是否参与策划、是否支配赃款、是否直接造成关键结果逐项论证。
第三,同步准备退赃退赔与谅解材料,使定性主张与从宽行动相互印证。
第四,对同案人供述的可靠性与一致性作专门核查,防止角色认定建立在孤证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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